各学系(中心)、临床科室:
根据学校《关于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》的相关要求(详见四川大学人事处通知http://rsc.scu.edu.cn/info/1062/2206.htm),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,现将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,请各学系、中心、临床科室负责人务必通知到相关申报人员,并做好推荐等工作。
一、日程安排
序号 |
时 间 |
事 项 |
1 |
7月 |
发文启动 |
2 |
8月20日前 |
申报中初级职称人员提交申报表、简表及附件材料纸质版 |
3 |
9月9日前 |
副高及以上职称在四川大学人事信息系统申报(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),并提交申报表、简表及附件材料纸质版。 |
4 |
9月10日-16日 |
集中展示申报材料 |
5 |
9月10日—25日 |
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申报材料、单位推荐 |
6 |
9月26日—10月31日 |
申报材料形式审查、同行专家评审、相关部处材料审核 |
7 |
11月15日前 |
教授委员会(学科评议组)评议 |
8 |
12月 |
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评审 |
二、材料提交清单
(一)教学科研系列
1. 《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》和《四川大学申报高级(中级)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简表》,并贴好照片。(高级申报人员评审简表从职称申报系统打印)
2. 最高学位证书、学历证书复印件。
3. 科研成果附件材料纸质版。
4. 思想政治及工作表现情况表。
(二)卫生技术系列:医类
1. 《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》和《四川大学申报高级(中级)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简表》,并贴好照片。(高级申报人员评审简表从职称申报系统打印)
2.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》(申报主治医师者提交)。
3. 相关卫生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复印件(申报主治医师者提交)。
4. 最高学位证书、学历证书复印件。
5. 科研成果附件材料纸质版。
6. 思想政治及工作表现情况表。
(三)其他系列
1. 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》和《四川大学申报高级(中级)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简表》,并贴好照片。(高级申报人员评审简表从职称申报系统打印)
2. 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复印件。
3. 最高学位证书、学历证书复印件。
4. 科研成果附件材料纸质版。
5. 思想政治及工作表现情况表。
三、特别说明
(一)论文见刊发表、出版著作、科研项目等成果统计时间,以及在岗时间均为任现职以来至2019年8月31日止。青年教师特殊通道的年龄、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等统计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。申报副高职称和中级职称的老师,代表作须提供电子版(PDF)(包括杂志的封面、目录和论文全文)
(二)今年学校将继续实施专业技术职务电子化评审,所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均须在人事数据信息系统中填报,并同时报送纸质申报简表和任职资格申报表。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暂不在人事数据信息系统中填报,只报送纸质申报简表和任职资格申报表。
(三)经2019年4月17日四川大学护理学科高峰学科建设专题会、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医科分委会研究通过,原则同意申报主任护师须具备硕士学位,1968年1月1日前出生者可放宽至本科学位(历);申报副主任护师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(历);过渡期为3年(2019年—2021年),2022年起严格执行职称文件(川大人〔2018〕46号)相关规定。
(四)2019年学校不再收取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用。申报人员通过单位推荐后,须交纳同行专家代表作鉴定费。晋升高级职务人员材料500元/人;晋升中级人员材料300元/人。请校外专家鉴定材料的费用参照此标准执行。
四、评聘纪律
(一)在评聘工作中严格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并高度重视,加强组织领导,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按时完成各阶段的工作,确保我院评聘工作的顺利完成。
(二)申报人要确保填报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。如有弄虚作假,一经查实均取消当年评聘资格。情节严重者,将提交学校相关部门处理。
(三)为保证整个评聘工作公正、有序地进行,凡对评聘结果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,可通过实名、书面形式向纪检部门、校工会或人事处师资办进行申诉和投诉。对采取不合理的方式干扰评审工作的参评人员,一经查实均取消当年评聘资格,情节严重者将提交相关部门处理。
华西公共卫生学院(华西第四医院)
2019年7月15日
附件:
附件1: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
附件2: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
附件3: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简表
附件4:思想政治及工作表现情况表